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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名間焚化爐露曙光? 中央喊嚴審農地變更 地方趕進度招標

農業部長陳駿季稱會嚴審名間焚化爐案農地變更,讓膠著年餘的反焚化爐行動露出曙光,但南投縣環保局日前截止焚化爐預定地聯外道路拓寬、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的招標,遭環保團體批為程序偷跑及浪費公帑,要求停止招標,並重申南投地形易使空污蓄積,不適合設置焚化爐,且該選址恐污染名竹地下水庫。更再次抨擊國產署在土地分區未變更前即撥用國有地給縣府,是「先上車後補票」且無視專業審查,立法委員陳昭姿呼籲行政院應撤銷國有地撥用。

前年南投縣環保局提出在名間興建焚化爐案,今年1月6日進行興辦事業計畫審查(尚未完成審查);1月31日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計畫會議,當天環團提出開發單位沒有二條道路的機關及私人土地拓寬同意函,建議停止範疇界定會議,目前範疇界定會議也尚未完成。而環評尚未通過,南投縣環保局卻於114年12月10日公告「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該標案已於115年2月2日結束,標案金額約945萬元,由於環評進入二階,未來通過與否仍未知,但南投縣環保局卻浪費公帑先進行道路拓寬及用地變更編定,根本本末倒置,要求應先停止標案決標與土地變更。 

立法委員陳昭姿表示,名間焚化爐案上週進行環評範疇界定會議,質疑整個環評程序是不是在玩假的?!因環評尚未通過,南投縣政府已招標進行用地變更編定。南投縣環保局前年提出在名間興建焚化爐案,今年1月6日進行興辦事業計畫審查(尚未完成審查);1月31日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當天環團提出開發單位缺乏兩條聯外道路的機關及私人土地拓寬同意函,建議停止範疇界定會議。

而在環評尚未通過之際,自救會發現南投縣環保局卻在去(114)年12月公告「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該標案已於日前115年2月2日結束,標案金額約945萬元,由於環評進入二階,未來通過與否仍未知,南投縣環保局不該浪費公帑先進行道路拓寬變更編定,應該停止標案的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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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聯外道路沒有機關與私人土地同意函部分,經詢問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分署表示尚未完成水防道路移交。由於水防道路拓寬包括公有地及私有地,而且需要辦理農地變更編定,由於該水防道路與興辦事業計畫所標示的次要道路拓寬都需要有地主同意函。部分道路拓寬土地未在環評審查範圍內,依環評影響評估法第14條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因此,南投縣政府所進行之「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應該停止作業。

另整個名間焚化爐預定地都是特定農業區,前天農業部部長陳駿季說會嚴格把關,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作變更。請問行政院跟農業部現在是在玩兩套手法嗎?名間焚化爐預定地的撥用是行政院核定的,國有財產署也依據核定函去撥用這些特定農業區內的農地給南投縣政府。難道行政院是閉著眼睛在審查、核定的嗎?如果農業部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作變更,那農業部有在行政院審查這個案子時表達反對意見嗎?還是農業部現在堅持不變更是在打臉行政院的核定撥用?

內政部國土署作為全國國土的主管機關,面對南投縣政府名間焚化爐案,在行政院審查時有表達反對意見嗎?國土保育、特定農業區不是應該要限制使用嗎?可以蓋焚化爐嗎?還是說因為是政府要蓋,所以就可以變更,可以破壞國土?這些問題都是需要行政院、農業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好好對國人說明,並且撤回核准函,將撥用土地收回,這樣才是真正做好把關。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名間焚化爐案進入二階環評,然而南投縣環保局卻極少見地在環評通過前就啟動道路拓寬相關作業,去年12月南投縣環保局就進行「名間鄉新民巷道路拓寬工程委託測設監造、土地取得及用地變更編定技術服務招標案」招標,標案達945萬元,難道南投縣環保局有把握二階環評會通過,假如沒過,豈非白白損失945萬元,可以嗎?

陳椒華又表示,南投縣環保局要拓寬主要道路為8米或12米,包括國有地或私有地,目前並未取得國產署或地主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換言之,名間焚化爐案的主要道路仍不合規定,請國產署不予撥用。另外,次要道路拓寬為3.5米,亦仍須有國產署或地主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目前也未見有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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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再表示,主要道路拓寬需要農地的地目變更為交通用地,事實上開發單位規劃的主要道路為石虎出沒區域,屬環境影響範圍,應待二階環評過了才能變更地目及拓寬。而許多非都市土地開發為掩埋場及焚化爐案,都需要二條獨立聯外道路,也是環評通過後才進行土地變更編定及拓寬,不能偷跑,否則將影響原本於此地耕種國有地農民的權益,如環評不通過,他們仍可繼續承租農地及申請公地放領。 

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秋娟表示,依照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第二十六條規定,基地對外要有二條獨立聯外道路,主要道路是新民巷,次要道路是外埔巷,外埔巷目前有多處只有二米寬,並非4至5米寬,南投縣環保局也必須提出私人土地拓寬同意書證明。另外,外埔巷為鄰近新民國小學童上學必經之路,當主要道路塞車,除了消防車,垃圾車也極可能會走外埔巷,因此,次要道路有學童交通安全問題,非一階環評書只有一處寫噪音與震動影響。

陳秋娟又表示,自救會認為南投縣環保局進行主要道路新民巷標案之舉,未通過環評就啟動道路拓寬相關準備,更令人懷疑名間焚化爐案的環評審查根本是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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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表示,欣見農業部長公開說要嚴審本案農地變更,然而國產署在土地使用分區未變更前,即同意撥用該國有農地,並備文讓行政院蓋章背書,不僅違反國產法第38條規定,也突顯國產署並未尊重內政部與農業部權責。國產署官員曾私下表示,促參案都經地方或中央首長核定,核定辦理後各機關通常會想辦法讓它通過環評與用地變更審查,所以他們才配合採取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作業方式。這樣的解釋,突顯許多公務機關仍活在威權時代,以為首長說了算,而非尊重體制、專業審查與民主決策;這也反映在南投縣府的這個焚化爐促參案,一路走來都是以「縣長既定政策」態度強勢推動,完全不尊重民主與程序正義:一階環評審查先於促參案可行性評估公聽會,未能先徵詢民意以決定促參案內容再走環評;環評與用地變更審查還沒開始就急於向國產署申請土地撥用,二階環評還未展開就急著發包委託辦理聯外道路拓寬工程與用地取得與編定變更;一階環評只讓民眾逐一入場發言三分鐘後離席;興辦事業計畫初審完全黑箱;範疇界定會議一開始還被定位為盍各言爾志的討論會。希望執政黨能夠從撤銷本案國有農地撥用決定開始,矯正這種歪風,建立依法行政、尊重民主的施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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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本案場址不僅是特定農業區,同時也是天然地下水庫,且鄰近四條活動斷層與重要灌溉水圳取水口,又是保育類動物棲地、空污落塵影響範圍內還有數千公頃的產茶區,是必須保護下來的農業、水源與生態重地;加上南投目前劃設為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的土地面積總共高達678公頃,要從這些本來就是要做為未來發展用地的區位找出適當場址並不難,如果農業部真要嚴審,不待南投縣府提交鐵定避重就輕的說明文件,即可依照這些明顯可得的證據,指出南投縣府選址不具備「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會破壞「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也不符合國土計畫法「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的規定,公開拒絕這塊寶貴農地的變更,讓以為自己說了算、完全不尊重法制與程序正義的南投縣府及早懸崖勒馬。

苗栗縣石虎保育協會陳祺忠表示,雖然農業部長陳駿季在爭議發生後,允諾在之後南投縣政府提出農地變更時會嚴格把關,不會輕易讓優良農地被變更,此案開發位置皆在特農區上,確實始於農業部應該守住的優良農地,但區域計畫委員會已經是中後段的審查程序,又是委員審查制,農業部能夠發揮多少功能還很難說。
過去阻止農地隨意變更,法源主要是農發條例第10條第1項:業用地於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並先徵得主管機關之同意。
實務上,在前端的國產署土地其他包含台糖農地讓售承租..等程序,徵詢農業部意見時,農業部就能夠及時出具反對變更特農區農地或國土計畫被劃設成農業發展區域第一類的農地被撥用,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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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表示,名間焚化爐選定場址在名竹盆地上,下面有豐沛地下水,根據一階環評資料,開發後挖取土石、興建滯洪池及廢水處理廠,但在一階環評書及興辦事業計畫中都沒有列出該二設施資料,二階範疇界定資料也是,如此草率的廢水處理規劃,又宣稱將處理廢水用以洗車、清洗場地及澆灌是零排放,事實上,如此廢水處理,極可能汙染濁水溪、名竹盆地下水及濁水溪沖積扇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地下水,甚至會污染濁水溪出海口的養殖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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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楊澤民博士表示,本案二階範疇界定會議資料中,縣府評比幾處地點的空污擴散竟只以「日月潭」和彰化縣「田中」兩處氣象監測的114年全年之風向/風速數據去模擬南投六處選址地點的「靜風”Calm”」比率,而卻刻意忽略不同時採用環境部、台中市和台電公司設置在當地從台中大里、霧峰、台電草屯、埔里、南投市、台電大觀、竹山到斗六,以及彰化縣員林市更多政府空氣品質監測站測到的氣象因子之風速和風向測值數據來做成與事實相符的空污擴散評比。楊澤民強調縣府針對六處選址空污擴散效率的評比是與事實不符的錯誤模擬!
楊澤民博士指出,南投縣境終年都是「無風」狀態,不適合設置焚化爐。南投有高聳的中央山脈,南高北低的八卦山台地之間包括草屯、南投市、名間鄉至竹山,地表終年多為「無風」,即風速很低,且有近50%機率是吹南風!這特殊地形與台灣西半部臨海的縣市包括雲林、彰化、台中、苗栗等地方的海邊每年全年只有30%機率吹南風是不一樣的!南投縣境空污「易聚難散」,已長年終年大量接收承受鄰近「上風處」縣市各種空污隨風吹進入南投縣境了,這些已造成南投縣境的空污是「中台灣區域共同治理平台」八大縣市最嚴重的地方了,真的不適合再蓋焚化爐來加劇空品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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